
FAT 是Factory Acceptance Test ,即出厂测试,是厂家组织的,一般来说用户需要参加,用户要对整个系统和各个部件的功能进行检查,硬件、软件是否正确和完整;性能是否达到要求等。
SAT是Site Acceptance Test ,即现场验收,系统安装到现场后应立即组织检查验收,生产厂家和用户必须参加,可以重复FAT的内容,要检查运输过程中有无损坏或问题,对于控制系统来说,回路校验是必须要做的。
FAT/ SAT是测试验收的两个重要阶段和步骤。
一般而言,工厂验收(FAT)、现场验收(SAT)根据验收大纲进行。验收大纲由卖方提出,买方确认。
卖方应提供所有工厂验收及现场验收的细则,细则中应明确规定试验项目以及所达到的性能要求,并征得买方同意。买方有权提出一些合理的特殊测试。买方人员对验收的认可签字并不解除卖方对合同规定的保证责任。
卖方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经过质量、功能、性能方面的测试,经买方认可并在工厂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设备方可从卖方工厂发货。
1、工厂验收(FAT)
FAT包括指定的系统功能测试、稳定性测试、可用性测试。FAT按双方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的时间进行。
在FAT时,卖方应提供用于检测、维护测量试验和记录等必要的设备。
FAT时,卖方应提供全部场地设施及模拟的现场环境。
卖方负责系统的安装和调试。
买卖双方均应派有经验的工程师参与FAT。
(一)FAT 系统功能测试
按照本功能规范书指定的方式接入系统的各设备,运转操作应正常;整个系统正常运行,系统测试用卖方为本工程开发的全部软件进行。
1. 系统在本功能规范书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正常持续工作。
2. 测试所有人机接口的功能。
3. 测试所有软硬件支持平台的功能及所有电力市场应用功能。
4. 测试系统中所有故障(硬、软)切换功能(手动与自动)
5. 测试所有事件、报警功能。
6. 测试所有诊断程序。
(二) FAT稳定性测试
为考验系统稳定性,要进行系统连续运转72小时的稳定性测试。在测试的72小时内,不得对系统外设进行机械或电气调整及软件调整,除非经过买方特许。在此期间若设备/部件发生故障,可用备品备件予以恢复,但必须重作72小时稳定性试验;若测试因系统应用功能故障而中断(不包括系统做故障切换),也必须重作72小时的稳定性试验。在稳定性试验时应不影响用户的正常操作,除非操作会对正在进行测试的系统正常运行产生影响。此期间还应对CPU负荷、网络负荷进行测试,对画面响应时间和操作响应时间进行测试
测试成功的标准:
1. 所有功能和技术指标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 在连续72小时稳定性试验内,不允许故障自动切换,且各主机均不能发生系统崩溃。
3. 不丢失信息或数据。
4. 若测试结果说明某一设备或功能不合格,则卖方要更换不合格的设备或修改不合格的功能,但功能修改必须经买方认可,所有因此而引起的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
5. 关键功能失败亦作为FAT失败的条件。
2、现场验收(SAT)
现场验收在系统安装调试结束并能正常运行后在现场环境进行
一般来讲,SAT由卖方负责,买方参加。
便于系统的调试,卖方应派技术专家到买方现场作技术支持服务。
由于卖方的责任,SAT不能按时完成所引起的损失由卖方负责。
SAT测试由卖方提出,买方确认。系统完成功能测试后,也应进行72小时的稳定性测试。
测试的内容(除用户特别说明)应与FAT相同。
买方工程师在现场对系统进行的各项测试,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达到测试标准,则SAT不能通过。
测试报告的内容、格式等要求与FAT相同,还应包括SAT增加的内容。
3、涉及FAT及SAT典型合同约定
以下为涉及试验、检查、调试和验收的典型合同约定,产品为:SCADA(Supervisory Control And Data Acquisition)系统,即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
3.1 工厂验收试验(FAT)
(1) 工厂试验和验收应在供应商海外工厂的用户购买系统上进行。供应商应在工厂试验前20天通知买方和及其设计单位,并提供一份详细的试验和验收大纲,需买方和设计批准后实施。该试验应证明全部设备的性能完全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2) 试验前,供应商应提供一份对所有设备及备件的测试报告。
(3) 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一份试验和验收项目的文件,经双方讨论后确定。所有试验项目均应按实际情况进行。工厂试验亦应包括供应商各类软件及应用软件的试验和调试。供应商应提供调试软件所需的设备。
(4) 在试验过程中,对所发生的所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事件,均应有供应商负责解决。从第三方购置的设备和软件,在试验中发生的问题亦应由供应商负责解决。
在试验过程中,如许更改或减少试验项目和内容,需经双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5) 供应商在试验全部完成后,应提交一式五份完整的、具有签署及日期的、装订成册的质量检验报告。
(6) 买方参加出厂验收测试8人/3周,供货商应在报价中说明出厂验收测试的地点及费用。如果由于供货商的原因使出厂验收测试不能按期完成和签字,买方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货商承担。
3.2 现场验收试验(SAT)
1)系统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后,有买方和供货商共同开箱检查,发现与有关文件不符者,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即使在供货商工厂试验过,又发现问题的。
2) 在设备安装就位后,由供应商进行通电运行试验,如发现问题应由供应商负责解决。
3) 供应商应在现场进行100%的性能和功能试验,试验合格后,由用户验收。
4)在设备安装期间,供应商应派遣有经验的工程师到现场指导,监督系统的安装。
5)试验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
3.3 投产和验收
全套系统安装、验收完毕后,由供应商提出投产试运方案和技术条件,经买方同意后由供应商实施,之后由用户和设计单位验收。投产验收后由供应商提供投产试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