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 UKCA / CE 市场准入与合规支持
先确认产品进入 Great Britain 还是 Northern Ireland,再判断现有 CE 是否可以继续使用、是否需要 UKCA,以及哪些技术文件和第三方评估需要调整。
市场上流传最广的一句话是”脱欧后 UKCA 全面取代 CE”。按英国现行法规,这句话对多数工业产品并不成立——先判断,再决定要不要花钱重做。
先把市场和路径分清
Which Market, Which Route英国不是一个统一的合规市场。Great Britain(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与 Northern Ireland 适用不同安排,而 UKCA 在欧盟没有任何效力。
| 市场 | 可用标志 / 路径 | 第三方评估机构 |
|---|---|---|
| Great Britain | 按适用产品法规,UKCA 或 CE 均可(多数工业产品法规) | UKCA 需英国 Approved Body;CE 路径使用欧盟公告机构 |
| Northern Ireland | 适用 NI 单独安排,通常为 CE,或 UKNI + CE | 由英国机构承担评估时,须加 UKNI 标志 |
| 欧盟 | 只认 CE——UKCA 不能替代 | 欧盟公告机构 |
UKCA 不是所有产品出口英国都必须重新做的一套认证。对多数工业产品法规,英国已通过 2024 年立法继续认可欧盟要求与欧盟合格评定结果,且未设定终止日期。真正需要判断的是:产品落在哪部英国法规下、该法规是否属于继续认可范围、现有文件还差什么。
进入 Great Britain 的三条路径
继续用 CE
保留现有欧盟符合性评估与 CE 标志,直接投放 GB 市场。欧盟公告机构证书在继续认可范围内可用。
- 适合:已有完整 CE 文件、同时供欧盟与英国
- 工作量最小,但不等于零工作——见下方第三节
做 UKCA
按英国法规完成评估并加贴 UKCA。属于需要第三方介入的类别时,须由英国 Approved Body 出具。
- 适合:买方或招标文件明确要求 UKCA
- 适合:产品只供英国,不进欧盟
Fast-Track UKCA
加贴 UKCA 标志,但以已被认可的欧盟要求和欧盟合格评定结果为基础——欧盟公告机构证书可以在这条路径下使用。
- 适合:买方要 UKCA 标志,但不想重做第三方评估
- 以欧盟协调标准取得符合性推定
路径 C 常被忽略,却往往是”买方坚持要 UKCA 字样、但重做评估不划算”时成本最低的解法。三条路径的选择取决于适用法规与买方要求,不能一刀切。
分行业现状
Sector-Specific Position英国按部门分别管理各产品法规,不同行业的安排并不一致。下面按 CERTPI 实际承接的工业领域区分。
属于继续认可范围的常见工业法规
工业机械
Supply of Machinery (Safety) Regulations
承压设备
Pressure Equipment (Safety) Regulations
简单压力容器
Simple Pressure Vessels (Safety) Regulations
防爆设备
Equipment for Potentially Explosive Atmospheres
电气设备
Electrical Equipment (Safety) Regulations
电磁兼容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Regulations
无线设备
Radio Equipment Regulations
升降机
Lifts Regulations
以上法规在 GB 市场均为 UKCA 或 CE 均可,在 NI 为 CE,或 UKNI + CE。同范围内还包括个人防护装备、燃气器具、计量器具、非自动衡器、户外设备噪声、RoHS 与能效等。成套工业设备通常同时触及其中数部法规,需按组合判断。
存在行业特殊规则、必须单独核查的领域
这些领域不在上述一揽子安排内,各自有单独规则和时限。注意:单独安排不等于不认可 CE——多数仍可用 CE,但条件与期限不同。
- 可运输压力设备——GB 使用 ρ(Rho)标志,NI 使用 π(Pi);按 RID/ADR 做合格评定,与 UKCA / CE 体系不同
- 建筑产品——2025 年修订法规已于 2026 年 1 月生效,继续认可 CE 的承诺附带体系改革与过渡期条件
- 医疗器械——CE 认可有明确期限(视所依据的欧盟法规而定),且仍在政策调整中
- 船用设备——使用 Red Ensign 体系;GB 船舶自 2023 年起不再适用 Wheelmark(除少数既有设备例外)
- 铁路——互操作性组件无标志,凭 UK 或 EU 符合性声明投放,且以欧盟 TSI 与英国 NTSN 要求等效为前提
- 索道、无人航空器系统——各有单独标志或评估安排
产品用于危险货物运输?那是 ρ / π 体系,不走 UKCA 或 CE。
已经有 CE 了,还需要做什么
You Have CE — What Still Needs Work这是本页最核心的一节。继续认可 CE 不等于”有 CE 就能无条件永久进入英国”——仍有一组必须逐项确认的事项。
1|产品属于哪部英国法规
先定法规,再谈标志。成套设备常同时落入机械、承压、防爆、电气与 EMC 多部法规,其中任何一部不在继续认可范围,整台设备的路径都要重算。
2|该法规是否在继续认可范围
多数工业法规在范围内且无终止日期;可运输压力设备、建筑产品、医疗器械、船用、铁路等有单独安排与时限,必须按当时现行规则逐项核查。
3|标准差异
英国有自己的 designated standards 清单,与欧盟协调标准清单并不总是同步。走 CE 认可或 Fast-Track 路径时以欧盟协调标准取得符合性推定;走纯 UKCA 路径则需对照英国清单确认版本差异。
4|符合性声明
声明中引用的法规名称、标准编号与版本、公告机构编号必须与实际路径一致。同时供欧盟与英国时,通常需要两份内容不同的声明,不是把 EU DoC 改个标题就能用。
5|英国进口商信息
投放 GB 市场需有英国境内责任方信息。自 EEA(部分情况含瑞士)进口的产品,进口商信息可标在随附文件或包装上的宽限安排有明确截止时点,之后须按常规方式标注。
6|标志位置与标签
UKCA 标在标签或随附文件上的过渡安排有截止时点(多数行业为 2027 年底),之后须标在产品本体。使用说明与安全信息须为英文并符合适用法规要求。
主动选择 UKCA 时,什么情况需要英国机构
可以自我声明
按适用法规属于制造商自我声明范围的产品,可自行完成 UKCA 评估,无需第三方介入。
需要第三方
适用法规要求强制第三方介入的类别,纯 UKCA 路径必须使用英国 Approved Body——欧盟公告机构不能对英国特有要求出证。此时 Fast-Track UKCA 或继续用 CE 往往更经济。
同时出口欧盟和英国的制造商,可尽量在设计、标准和技术文件层面统一基础文件,再分别处理 EU 和 GB 法规要求——这样两个市场共用一套设计与测试证据,只在声明、标志、责任方信息等文件层面分流。
CERTPI 做什么
What We Do从判断”要不要做”开始,而不是从”怎么做”开始。
UK 法规与市场适用性判断
确认产品进入 GB 还是 NI、落入哪几部英国法规、是否属于继续认可范围或行业特殊安排。
CE / UKCA 路径比较
对继续用 CE、做 UKCA、Fast-Track UKCA 三条路径比较工作量、第三方介入程度与时间,给出建议路径与理由。
Technical File 与 Declaration 审查
对照目标路径核查技术文件完整性、标准版本、声明引用与标志标签,列出需补充或修改的具体项。
第三方评估与测试资源协调
按路径需要对接英国 Approved Body 或欧盟公告机构、测试与检验资源,协调报价、范围与进度。
合规项目管理与整改关闭
跟进评估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组织设计、文件与试验整改,直到各项意见关闭。
你会拿到什么
What You Get按项目范围确定,并非每个项目都包含全部内容;判断结论会写明依据条款与核查时点。
常见问题
Questions We Get现在出口英国还必须做 UKCA 吗?
CE 产品还能进入英国吗?
UKCA 和 CE 能否同时使用?
UKCA 能不能用于欧盟?
GB 和 NI 规则有什么区别?
UKCA 什么时候需要 UK Approved Body?
CE 证书能否直接转换成 UKCA?
证书最终由谁出具?
先判断,再决定要不要花钱
英国市场的第一个问题从来不是”怎么做 UKCA”,而是”到底要不要做”。沟通时建议提供:
- 产品类型与主要功能
- 主要技术参数——压力、电气参数、是否涉及防爆环境
- 目标市场——GB、NI,还是同时供欧盟
- 现有证书与文件——CE 证书、公告机构编号、符合性声明
- 买方要求原文——招标或合同中关于标志的具体表述
图纸与 datasheet 如已有可一并提供。先定法规和市场,再决定走哪条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