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7年1月20日只剩不到半年时间。这一天,欧盟新机械法规 (EU) 2023/1230 强制适用,沿用近二十年的机械指令 2006/42/EC 同日废止,两者之间没有过渡期。适用哪部法律,不由合同签署日期决定,而由每一台设备实际”投放市场”的日期决定:1月20日之前投放的产品适用旧指令,之后投放的必须符合新法规。交期横跨这个日期的出口订单,等于同一份合同下要准备两套合规口径。
从”指令”到”法规”,变了什么
新机械法规是欧盟法规(Regulation),直接适用于全部成员国,不再经各国立法转化,执法口径统一。技术文件与使用说明允许以数字形式交付,纸质版应买方要求提供。附录III的基本健康与安全要求中,新增了针对安全相关软件、网络安全、以及具备自演化(机器学习)行为的控制系统的条款。法规还明确了”实质性改造”(substantial modification)概念——对已投放市场的机器进行重大改动的一方,可能因此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新”制造商”。
这些变化都重要。但对多数中国出口工厂,真正决定成败的是下面这一条。
最容易判错的一条:附录IV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附录I的A、B两部分
旧指令的逻辑很多工厂已经形成肌肉记忆:即使产品在 Annex IV 危险机械清单内,只要完全按协调标准制造,制造商仍可通过内部生产控制自行签发符合性声明。“有EN标准、有测试报告,就能自我声明”——这条经验在2027年1月20日之后,对一部分产品将直接失效。
新法规把这份清单拆成了性质完全不同的两半。
附录I Part A:六类产品,强制公告机构介入,协调标准救不了
以下六类产品,无论是否满足协调标准,都必须经公告机构完成合格评定(EU型式检验加型式符合、全面质量保证、或单件验证,三选一):
- 可拆卸式机械传动装置(含其防护装置);
- 可拆卸式机械传动装置的防护装置;
- 车辆维修举升设备;
- 便携式火药驱动固定机械及其他冲击式机械;
- 采用机器学习方法、具有完全或部分自演化行为、用于保障安全功能的安全部件;
- 嵌入上述自演化安全系统且该系统未曾独立投放市场的机械(仅就该系统而言)。
前四类范围相对明确。第5、6类是全新条款,边界比字面宽得多:安全功能中使用了机器学习算法的智能安全部件、基于AI的视觉安全系统,都可能落入其中——而这恰恰是当前设备智能化升级的方向。
附录I Part B:十九类,自评通道保留,但有一个苛刻前提
大部分原 Annex IV 产品——木工锯床、压力机、注塑机、载人升降装置、人员探测保护装置、承担安全功能的逻辑单元、ROPS/FOPS 防护结构等——落入 Part B。自我声明的通道在这里得以保留,但前提是:协调标准必须完全覆盖该产品适用的全部基本健康与安全要求。附录III新增的软件与网络安全条款,使”标准是否完全覆盖”变成一道需要逐条映射论证的作业,而不是一句默认成立的假设。覆盖不完全,就必须回到公告机构。
附录I之外:内部生产控制照旧
多数普通机械不在附录I之内,继续走内部生产控制。但请注意:“我的产品不在清单里”本身是一个需要论证的结论,不是一个可以默认的立场——尤其当你的产品中含有承担安全功能的部件或软件时。
三个常见误判
其一,把手里的EN标准测试报告当通行证。Part A 产品即使全套标准符合,也必须经公告机构;Part B 产品需要逐条论证标准覆盖的完整性。
其二,以为旧指令下的EC型式检验证书在2027年后继续充分。2027年1月20日之后投放市场的产品,须按新法规完成合格评定;旧指令框架下取得的证书,不能直接证明新法规符合性。
其三,忽视交期跨越切换日的订单。同一份合同下,1月投放和2月投放的设备适用两部不同的法律,符合性声明、技术文件、甚至铭牌引用的法规编号都不相同。
发货前值得回答的三个问题
第一,产品(包括其中承担安全功能的部件与软件)是否落入附录I?第二,落入的是 Part A 还是 Part B?第三,若在 Part B 或清单之外:现行协调标准是否完全覆盖你的产品在附录III下的全部适用要求?
第三个问题最难,因为它要求把标准条款逐条映射到法规要求——这正是多数工厂从未做过、认证代理也不会替你做的作业。
CERTPI 附录I适用性与合格评定路径判定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供一项固定费用的小型判定服务。
你提供:产品说明与用途、控制系统与安全功能描述(含是否使用机器学习/AI算法)、现有证书与测试报告清单。
我们交付一份书面判定意见,包含:1)产品是否落入附录I及 Part A/Part B 归类分析;2)可选的合格评定模块与路径建议;3)现有证书与测试报告在新法规下的效力评估;4)资料差距清单;5)时间与预算建议。
【费用:¥X,XXX(固定)】|【交付时限:X个工作日】|【咨询入口:联系方式/表单链接】
本服务性质为预评估与路径判断,不替代公告机构或成员国主管当局的最终判定,亦不构成对任何认证结果的承诺。
最后提醒一点时间账:公告机构的评审排期是刚性资源。越接近2027年1月,Part A 产品与标准覆盖不全的 Part B 产品对评审时段的争夺越激烈。判定做得越早,留给整改与排期的余地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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